食品伙伴网 | 食品有意思 关于我们

关于征集“学龄前儿童(3~6岁)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规范”团体标准参与单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婴幼儿配方食品产业委员会申报了“学龄前儿童(3~6岁)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经协会标准管理委员会审核讨论,建议此标准立项,考虑到标准科学性及适用性,现面向会员单位征集起草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婴幼儿配方食品产业委员会申报了“学龄前儿童(3~6岁)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经协会标准管理委员会审核讨论,建议此标准立项,考虑到标准科学性及适用性,现面向会员单位征集起草组成员(单位)。
  有意参与企业请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参与标准名称”信息发送至协会邮箱regulation@cnhfa.org.cn,协会将根据情况,本月内组织参与企业沟通会,进一步沟通标准参与细节。
 
  标准名称:学龄前儿童(3~6岁)配方食品标准(名称暂定)
  主要技术内容: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其他指标)。
 
  标准名称:婴幼儿配方食品营销规范
  适用于在中国市场生产和销售的所有0-3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牛奶粉和羊奶粉。
  主要内容包括:1.促销、买赠的行为规范;2.产品广告及商业宣传的行为规范;3.产品广告及商业宣传中的声称规范。
 

声明:

  • 1.凡本网所有原始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育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育网”
  • 2.凡本网“来源”处标记“×××××(非食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联系方式:电话  18500193189(同微信);QQ  3112742182
 

食育网,作为行业信息交流和推广传播平台,旨在通过汇总行业信息,举办行业活动等,呈现中国食育发展动态。
电话:010-68869850  QQ:3112742182
邮箱:lss@foodmate.ne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

  • 食育网公众号

  • 食育网视频号

  • 刘老师 18500193189
    (微信同号)
  •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