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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进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


    《目录》涵盖了传统畜禽18种和特种畜禽13种,值得关注的是,狗并不在范围内。“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农业农村部表示。


    有专家表示,狗不在《目录》之列,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

    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3.电话:010-5919147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附件:1.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农业农村部

              2020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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