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校园食品安全更是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施行为契机,着力做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工作,并督促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在食品安全员基础上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落实和强化校园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总监的配备,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推进了“两个责任”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地落实。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能更好地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46家校园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督促校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发挥食品安全总监的作用,全面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细落到实处。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凝聚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