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推进健康校园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评估和指导作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组建北京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指委是在市教委领导下,对北京市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挥研究、咨询、评估、指导、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
主要任务是:聚焦学校卫生健康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就学校健康政策、健康环境、儿童青少年常见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保健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新冠疫情防控、防近视、控肥胖等重点任务等向市教委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健康认知与行为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保健专兼职人员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参与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结合北京疫情防控的工作形势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安排,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市教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教指委委员由教育行政、卫生健康行政、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等单位有关学科和专门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所属行业领域、研究方向。原则上,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管理一线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遴选条件包括: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学校卫生健康的有关政策,热心健康校园建设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学风端正,专业能力强、学术造诣高,熟悉学校健康校园建设工作现状与工作重点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全国或本市学校卫生健康教学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与卫生健康行政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健康政策水平与丰富的管理经验。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
(四)推荐人选情况。符合条件的现任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教指委”)委员直接聘任为教指委委员。其他推荐人选应向在学校健康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有影响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倾斜。
依照推荐办法,每区推荐总名额原则为3人。各高校可推荐1人,北京教育学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可推荐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