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山东省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属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总监(或分管校长)、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相应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学校全面做好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每周自查、食品留样等制度。省、市级各部门要适时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
二、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属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校外供餐管理,落实“动态清单管理、学前全面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年度黑名单”四项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外供餐单位招标、管理工作,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督促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供餐前开展全面自查,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过程,并做好留样。
三、强化重点环节管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管控。属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对自备水源进行检测,不达标的不得使用。
四、持续推动多方参与。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线上巡查,推动包保干部开展督导检查,鼓励家委会等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校园食品安全案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全省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