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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食品协调科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七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送食安知识下乡、助和美乡村建设”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力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七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送食安知识下乡、助和美乡村建设”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
    以党建为引领,与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我为人群办实事相结合,推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扎实开展。通过实地、媒介和空间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

尤其是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开展面对面帮扶活动,为其答疑解,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宣传重点围绕四个主题开展。一是全面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主题讲座、公布典型案例、展板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知晓度,形成“人人自觉维护保健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紧紧围绕“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核心理念,采用现场讲解、科普知识小讲座、播放科普视频等形式,针对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主要监管制度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农村消费群体对保健食品科学认知能力,知晓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与药品区别,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三是科学引导正确选购食用保健食品。通过现场咨询、消费体验、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到具有资质的经营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要认清认准包装上“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要结合自身需求科学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查看产品标签标注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严格按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等。四是开展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行动。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一次留守儿童助学关怀活动、结合中秋节开展一次专题科普知识讲座、结合重阳节开展一次留守老人困难帮扶活动,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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