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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12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维护广大医务职工健康权益、提升医务职工健康水平、提高职工满意度、促进和谐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持续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健康食堂建设工作。

    各区卫生健康委、医务工会,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中福会、有关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 年)实施方案》《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合理膳食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维护广大医务职工健康权益、提升医务职工健康水平、提高职工满意度、促进和谐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持续加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健康食堂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主申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健康食堂的建设。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理念,营造科学饮食的营养健康支持性环境,针对部分医务职工的不合理饮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实施有效的干预,通过保障医务职工膳食营养健康,从而促进医务职工健康水平,提升医务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参加对象

(一)健康食堂复审

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已命名职工健康食堂,且满三年及以上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需要按照《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标准(2024版)》进行复审(见附件2)。

(二)新创建健康食堂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创建职工健康食堂。

三、工作安排

(一)2024年9月-10月开展培训指导。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申报新建健康食堂和需要复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

(二)2024年11月-12月开展自我建设。各健康食堂复审单位和新建单位按照《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标准(2024版)》的要求,逐条对照,开展自我评估,填写《健康食堂创建(复审)自评表》《烹调油盐糖台账记录表》(见附件3、4)。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三)2025年1月-2月开展验收评审。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将组织专家对各职工健康食堂开展验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重视职工健康食堂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健康食堂建设对改善职工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要组织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健康食堂的申报创建和复审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各建设单位要建立工作组,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工会、后勤和相关业务科室等共同组织建设。结合自身特色,制定建设方案,认真对照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专业指导。建立定期复评复审工作机制,保障健康食堂符合标准,持续提升效能。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及时向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区医务工会报送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专项培训和业务指导。健康食堂建设列入直属基层工会年度工作考核加分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将适时开展督导及考核。

(三)加强健康引领。持续推进健康食堂常态化建设,各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合理膳食、健康选餐”的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健康食堂的建设引领健康均衡饮食理念,养成“减盐、减油、减糖”饮食习惯,改善医务职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职工营养健康措施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五、其他事项

(一)2年内受过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或3年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健康食堂建设。

(二)各申报创建单位请填写《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申报表(新建)》(见附件5),各复审单位请填写《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复评表(复审)》(见附件6),于10月25日之前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买淑鹏  臧嘉捷

  话:62758710-13383/13273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袁微嘉  马建发

  话:23117894  23117692

  箱:maishupeng@scdc.sh.cn

  址:中山西路1380号1号楼338室

  编:200336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复审单位名单

2.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标准(2024版)

3.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创建(复审)自评表

4.烹调油盐糖台账记录表

5.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申报表(新建)

6.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复评表(复审)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

2024年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复审单位名单

序号

食堂名称

所属区

年份

1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西院职工食堂

闵行

2019

2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徐汇

2019

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职工食堂

徐汇

2019

4

华东疗养院职工食堂

无锡

2019

5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职工食堂

徐汇

2019

6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虹口

2019

7

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职工食堂

杨浦

2019

8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职工食堂

闵行

2019

9

上海市儿童医院职工食堂

普陀

2019

1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19

11

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19

12

上海市中医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19

13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19

14

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15

上海市肺科医院职工食堂

杨浦

2019

16

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杨浦

2019

1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职工食堂附属新华医院职工食堂

杨浦

2019

1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职工食堂附属仁济医院(西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19

19

宝山区顾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20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职工食堂

浦东

2019

21

同济医院职工食堂

普陀

2019

2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食堂

长宁

2019

23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北院职工食堂

嘉定

2019

24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职工食堂

徐汇

2019

25

松江区疾控中心职工食堂

松江

2019

26

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职工食堂

浦东

2019

27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医院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28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职工食堂

浦东

2019

29

吴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30

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31

宝山区高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宝山

2019

32

华东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20

33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职工食堂

浦东

2020

34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20

3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20

3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职工食堂

闵行

2020

37

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食堂

黄浦

2020

38

黄浦区豫园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

黄浦

2020

39

静安区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20

40

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20

41

静安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

静安

2020

42

上海市同仁医院职工食堂

长宁

2020

43

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长宁

2020

44

杨浦区市东医院职工食堂

杨浦

2020

45

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

浦东

2020

46

上海市浦东医院职工食堂

浦东

2020

47

嘉定区南翔医院职工食堂

嘉定

2020

48

嘉定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

嘉定

2020

49

松江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

松江

2020

50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职工食堂

金山

2020

5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崇明分院职工食堂

崇明

2020

52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职工食堂青浦分院职工食堂

青浦

2020

53

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职工食堂

徐汇

2020

 

 

 

 

附件2

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标准(2024版)

 

一、基本条件

1.组织健全,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健康食堂创建工作。

2.证照齐全,健康食堂创建单位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3.工作规范,创建单位要严格执行GB 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管理规定。

4.环境整洁,设施健全,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等级评价或符合“放心食堂”标准。

5.食堂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

二、人员要求

1.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总监,应配备专(兼)职营养配餐指导人员(包含营养(技)师、营养指导员、健康管理师、营养配餐员或具有营养相关专业学历人员)。

2.食堂管理人员、营养配餐指导人员应每年度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平衡膳食与营养健康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分或培训证明。厨师和其他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须包含“三减”相关知识。

3.食堂厨师应掌握“三减”营养知识、制作低盐少油减糖 菜肴技能及“三减”措施。

4.食堂每年组织举办不少于2次以食堂为主体由就餐者参与的营养健康主题活动:如健康美味菜品厨师厨艺比赛、职工膳食知识培训、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

三、食堂环境

1.利用宣传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宣传形式开展膳食营养知识宣传。展示含糖饮料和酒精饮料的健康提示标识(或营养选择标识)。

2.在醒目地点摆放体重秤、血压仪等工具。

3.就餐区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平衡膳食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4.餐桌上摆放平衡膳食知识桌牌或桌贴。

5.食堂内无穿工作服就餐的现象。

四、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供餐满足粗细搭配。

2.每日供应的菜品设置营养指导标识。

3.记录每月食用油的使用量;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 食用油的摄入量。

4.食用油总量或入均食用油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 降。

5.记录每月食盐的使用量;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食 盐的摄入量。

6.食盐总量或人均食盐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降。

7.记录每月添加糖的使用量;根据每日就餐人数计算每人 添加糖的摄入量。

8.添加糖总量或人均添加糖的使用量较创建之初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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