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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大家:学校严把食品安全自查关,学生把好自我管理关,校园周边商铺把好规范经营关,合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大家:学校严把食品安全自查关,学生把好自我管理关,校园周边商铺把好规范经营关,合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一、学校严把食品安全自查关
    1.自查重点涵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辅料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场所及设施设备和餐具清洁状况、有害生物滋生情况。
    2.自查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对于学校食堂禁用食材及禁止供应的食品要牢记。禁用食材禁止供应食品品种清单如下:
    (1)学校食堂禁用食材
    ²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
    ² 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² 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芸豆、云扁豆、菜豆等)、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
    ²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²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² 工业用盐或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油性色素等)以及吉士粉。
    (2)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² 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
    ²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²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二、学生把好自我管理关

    1.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2.科学合理饮食,营养均衡搭配。尽量保证每日膳食多样,饮食有度,不暴饮暴食。三餐规律,少吃夜宵和零食,不要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3.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减少持续久坐时间,课间外出活动,舒缓紧张。多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按时作息,不熬夜,保证充足睡眠,增强免疫力。

    三、校园周边商铺把好规范经营关

    校园周边商铺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选择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售卖不健康食品,不售卖过期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记录,便于食品安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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