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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育项目在列!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最新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3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日,深圳市食药安办组织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市食药安办组织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55-83070533;
    邮箱:ssyab@mail.amr.sz.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717室,邮编:518040。
    附件: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内容如下:

《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评报告》

    一、深圳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深圳市土地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756万,是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也是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大都市。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7670.24亿元,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1万多家。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党政同责
深圳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各区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实际成效惠及于民。
    (二)对标国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圳紧跟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治理理念,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努力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让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2018年5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健康安全。2020年已完成食品安全战略一期十三大工程共60个项目,有效保障高质量、可持续的食品供给。2020年12月22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5月,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力保障食品药品生物安全”“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为未来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和路径。
    (三)改革创新,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自2009年起,深圳率先在全国启动大部制改革,成立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承担由原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2014年进一步成立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承接市市场监管局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新纳入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各项职责。在大部制改革目标的指引下,于2019年重新组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已有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职能外,新整合了农业、畜牧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能,出台了一系列以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为核心,市场监管与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创新性举措。建立健全食药安委(办)架构,通过不断调整,将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畜禽屠宰等环节监管职责划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一道门、全覆盖、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深圳食品安全从养殖到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链条监管。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依靠市场的力量、科技的力量提高监管成效,努力构建长效治本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使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下图:智慧监管对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取证)。

    二、创建计划的部署落实情况
    自2015年9月深圳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市、区、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亲临一线指挥。深圳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健全市食药安委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实行“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工程化管理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分期、分步、逐项推进创建任务落实。
    六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创建工作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7年4月,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批示:突出科技引领和改革创新,落实党政同责,激发全民参与,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深圳围绕创建工作,立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做好“六个突出”,让市民吃得放心。一是突出党政同责,制度体系建设有了新标向;二是突出全程治理,防控食品风险有了新保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治理难点问题取得新战果;四是突出行刑衔接,严惩违法行为有了新机制;五是突出能力建设,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了新提升;六是突出全民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有了新进展。
    深圳连续五年在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达到A级。2020年,深圳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80.9分,比2016年创建初期69.69分提高了11.21分,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8.3%。2020年6月17日,经广东省食安委综合评估,深圳正式被命名首个“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发布2019-2020年度“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榜单,深圳在食品安全满意度方面排名全国第一。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图片图片创建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一)基础工作图片
    1.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深圳市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规定》《深圳市食品安全督导员管理办法》等,构建符合深圳实际的食品安全领域法制体系。经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设立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奖,对在食品安全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餐饮违法记分”列入深圳首批重大行政决策和听证事项,入选2019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食品经营放管服”典型案例。
    2.构建风险监测机制。通过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研判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构建“全面监测、科学研判、舆情预警、危机应对、事后评判”的工作模式,定期发布舆情动态并科学解读,如“米酵菌酸中毒”“毒蘑菇”等。建立每月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安全周报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纸媒体、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深圳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号、深圳新闻网等渠道,每周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深圳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深圳市卫健委建立了对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等信息进行每月通报的机制,有效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的工作水平。
    3.强化源头治理能力。以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整治为切入点,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标签风险监测工作,在农药种类上重点针对在蔬菜、草莓和荔枝等主要作物上使用的杀虫剂、杀菌剂、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等农药产品进行抽样。为全面掌握本地农药使用品种、数量情况,一方面开展详细摸底和持续跟踪,及时掌握年度农业用农药使用情况,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及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继续深化供深农产品基地生产经营管理标准方面的研究,持续开展供深食品团体标准制修订及跟踪评价工作,不断夯实“圳品”基础,规范供深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2020年配合供深食品工作制定了《供深食品飞行检查规范》《供深食品飞行检查程序》等规范,并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4.全面补充基础短板。在源头管控环节,大力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完成市级“菜篮子”基地认定158个。规划建设龙岗海吉星“菜篮子”小镇。在流通管控环节,全面升级改造累计完成281家农批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不低于80%,全面引入智慧计量监管系统,让农贸市场彻底告别缺斤少两。
    5.提高食品抽检能力。建立了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体系,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的有机结合。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市76个街道的食品安全快检“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从2014年的5.7万批次提升至2020年的14万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抽检覆盖率达到9.7批次/千人,引领全国。
    6.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以2020年为例,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领域违法案件3025宗,罚没款1300.73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24宗;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331起,刑事拘留460人,逮捕384人。深入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学校和工地食堂、进口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查处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对食品从业者形成有力震慑。查办“6.11”特大无合法来源冻品案、陈某某制售“打孔”茅台案、网红肠粉店无证经营案、私宰生猪案等
    7.深化社会共治格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监督参与机制,2015年9月以来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季度座谈交流活动16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出台《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稳步推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组织管理架构,引导市民积极关注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活动。同时,发动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社会监督举报行动,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围绕“深圳食药安办”公众号,以“一体多元”的建设思路,形成“公众号+小程序+网页专题+微官网”的宣传矩阵。持续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媒体开展“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食安探源”等阳光执法宣教行动。联动52家社会机构走进居民生活小区进行“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举办2届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打造国内首个聚焦“美食+安全”的美食活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倡导勤俭节约消费新风尚。图片图片
    (二)能力建设
    1.财政投入充足,监管服务效能显著提高。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打造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成“1+11+78+N”智能指挥体系和指挥中心,上线“全视通”系统,逐步实现对业务运行态势的实时感知。建设了基层检测实验室、“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引入智能计量与基地溯源监管系统。围绕监管短板,从检测能力、信息平台等15个方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监管效率极大提高。
    2.夯实基层基础,做好风险防控“全覆盖”。全市76个街道“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安全快检、便民服务和科普教育全覆盖。作为全国首个市场监管系统智能指挥中心,已经形成巡查、检测、执法“三网”联动;全市11627家200平米以上餐厅和学校食堂后厨全部安装高清摄像头,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消费者、经营者通过手机扫码查看后厨实时视频,已实现9类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取证。建成深圳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已有2.8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采集53万余商品条数据,有效证照20万余张。为有效保障禽肉产品安全,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全市范围禁售活禽。严打非法养殖、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妥善应对“非洲猪瘟”。
    3.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风险交流机制。2018年,在国内首次将智慧监管系统全面应用于实战演练;针对涉及面广的特殊舆情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12小时内完成样品的检验及结果报送。在风险交流方面,开展多元化宣传交流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五进”、食事药闻大讲堂等活动,举办深圳食品安全论坛,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出席。
    4.强化技术支撑,创新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通过物联网、5G等技术,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实现对种植基地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查看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链条监管信息,部分供深食品视频监控信息已经接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智能指挥中心,实现远程监管。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集约建设”的理念,通过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建设包括索证索票、食品追溯、移动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模块的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供应商在此平台一次录入,即可实现全网共享,各家零售商在平台中进行在线查验;企业通过电子化实现“一次录入,全城共享;一次审核,全城参考”;消费者可以通过“i深圳”APP扫一扫查询商品追溯信息。
    5.推行“慕课”模式,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不足的普遍问题,以先进编制理念创新培训模式,结合世界最先进的网络“慕课”培训模式、德国“实操为主”培训内容,以及与本地实际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三种理念,上线了“食安快线”APP,并探索出了一套食品安全“慕课”教学模式。食品安全网络课堂提供按岗培训、按岗考核、监督抽查、继续教育培训(含疫情等应急专区)、大数据统计和查询等特色功能,将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分为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等15个岗位,进行分类培训,从业人员自主选择学习,自主选择测试,也可获得测试通过证明,内容“按岗、微课、听得懂、生动、实用、及时”,可以实现随时学、免费学。食品安全线上“慕课”培训教学模式获得全国食品经营行业和监管人员的广泛认可,已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全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平台及全省各监管部门完成率统计排名平台,“食安快线”及升级版“食安快线通用版”APP已注册累计70万人,上线培训2995万人次,考核149万人次,考核合格56万人。
    (三)生产经营状况
    1.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重点监督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备案制度,督促企业年底前填报自查年报系统。推进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管理体系资助工作。全面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压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提A工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对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2.打造深圳“国际食品谷”推动产业发展。借鉴荷兰瓦格宁根食品谷模式,推动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目标是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食品营养健康领先示范区,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全产业链创新体系,将深圳国际食品谷打造成为全球食品科技创新中心、食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食品产业金融汇聚中心,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深圳方案。
    3.建立食品行业监管对象信用大数据库。以深圳市商事主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为依托,归集73个部门、8亿多条公共信用信息,全面整合许可备案、注销变更、行业行政检查结果数据、投诉举报数据、表彰奖励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建设全息、多维、动态的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梳理食品信用信息目录,制定数据标准,夯实食品领域信用监管的数据基础,支撑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积极打造信用立法先行示范样板,目前已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在将践行诚信价值观纳入社会信用的内涵,将“依法惩戒”归入“依法监管”体系、将违反监管准则、监管协议和信用承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等领域进行了先行探索,对食品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惩戒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4.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2015年起深圳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与信用管理建设推进项目”,持续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成深圳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目前已有2.8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共采集53万余商品条数据信息,有效证照20万余张。食品追溯系统应用实现深圳4400余家商超全覆盖,全市2605家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100%使用,共上传有效台账148万余条,为全市的食品安全追溯建立了严密的一张网。

    四、深圳创建工作特色经验
    (一)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圳品”,打造高标准城市食品品牌
    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与技术法规,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推出高质量城市品牌——“圳品”。近年来,供深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已构建500项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研制发布366项供深食品团体标准。已上市销售“圳品”514个,市场效益显著。“圳品”还通过产业帮扶、科技帮扶、品牌帮扶、资源帮扶等方式不断创新帮扶模式,在粤桂扶贫工作中成效显著,签订《广西供应深圳农产品示范基地创建战略合作协议》,已有55个广西特色农产品通过“圳品”评价。目前,“圳品”在大湾区建设上作为先行先试典型案例,省委省政府将参照供深食品标准模式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并打造大湾区“圳品”。2021年7月,“‘圳品’全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二)食品药品志愿者服务队伍,打造城市志愿服务品牌
    广泛地发动志愿者队伍,成立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目前已有13767名实名注册志愿者,形成一股具有较高专业性、较强使命感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队伍,并与各方资源实现良性互动,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培训体验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1000余场,为监管部门提供各类食品违法及安全隐患线索1000余条,协助查扣近5000只非法交易活禽。在抗疫防疫期间,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菜篮子志愿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视频审查志愿服务”,为深圳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贡献力量。2020年10月,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总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
    (三)“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打造食品安全便民服务品牌
    在全市推行“一街一车一室”快检体系建设,实现每个街道一台快检车、一个快检室,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快检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将食品安全快检室打造成为食品安全便民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U站。自2018年建成以来,累计完成快检281.8万批次,免费接受市民送检12.7万批次,检出阳性样品2.3万批次,销毁阳性样品70.1吨。实现市民家门口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并于2019年入选南方都市报街坊口碑榜民生实事十大金奖。
    (四)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打造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品牌
    率先在全国启动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将其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中,通过搭建市级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交流平台,研发一套标准化的“食育”课程体系,编写一套系统化的“食育”教材读本,培训一支专业化的志愿讲师队伍,建立起一套多位一体的深圳市青少年儿童“食育”教育体系,以让深圳的每个孩子接受系统化、标准化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同时,通过建立一支市级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讲师团、开发一个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水平,培养青少年儿童正确的饮食理念和习惯。“食育”工程已在全市开展30节科普大课堂、200节主题班会课、30场游园会及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将涵盖“家庭篇、校园篇、商超篇、外出就餐篇、校外篇”5 个主题,并按计划、分批次落地全市2000余所学校,实现食品安全科普全覆盖,以实际行动守护“新深代”青少年儿童舌尖安全。项目累计已培训志愿讲师317人,共85人通过考核,成为食药志愿讲师。
    (五)国内首个标准化移动厨房,树立建设领域食品安全保障示范
    针对工地食堂等临时性集体用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管难的问题,创新研发可移动模块化厨房。以3m*6m标准集装箱为基础,内置基本厨具构成单功能或多功能模块,根据经营许可规范及实际需求进行模块组合的特殊厨房,涵盖洗菜、切菜、烹饪、煲汤、蒸饭、清洁、储存、空调等功能区,设置专门灭火系统,全部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具有标准规范化、资源集约化、排放生态化三项意义。可移动模块化厨房项目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两个实用新型专利。目前,可移动模块化厨房正处于试点应用阶段,试点领域分为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2020年9月,全国首个可移动模块化厨房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深圳市皇岗中学改扩建项目工地率先投入使用。深圳已在全市成功落地16套可移动模块化厨房(15套为工地食堂,1套为交易市场,也就是机构食堂),打造现代化的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护胃队”。
    (六)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树立疫情防控风险管控示范
在全国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并发布全国首个冻品集中监管仓系列地方标准。建成进口冷链食品全追溯系统并推动追溯码跨市互联、互通、互认,严防问题冻品向下游扩散流入市场。集中监管仓自2020年8月18日投入运营以来,截至2021年8月13日,累计已入库货柜19294条、进口冻品513220吨,抽检进口冻品119736批,完成抽样核酸检测724763份,排除疑似阳性冻品997批,检出阳性冻品116份,拦截阳性冻品85批次,涉及41条货柜、23098件、304.698吨阳性冻品,上报海关总署熔断3家进口冻品生产厂商,有效排除了疫情传播风险。

    五、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深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对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高的要求,仍有以下不足:一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下一步,深圳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四个不放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坚持战略引领不放松。坚持落实“四个最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根本遵循;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努力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坚持源头治理不放松。实施农兽药残留净化行动,遏制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化肥农药购买实名制机制。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分期分批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争取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市民吃得放心。
    (三)坚持主体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督促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全面督导企业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制定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申报指南等文件,鼓励企业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引导其强化守法合规和风险防控意识。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审等方式实施自律管理。推进探索政府出资补贴市属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坚持推进社会共治不放松。深入开展“星期三查餐厅”等阳光执法宣教行动,通过发现和曝光问题,推动食品安全行业质量品质提升,同时对市民关心的食品安全知识及饮食注意事项进行消费提醒。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通过管理运营制度化、志愿活动体系化、社会监督常态化、声誉提升长效化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水平。推动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向纵深发展,拓展形成集食品安全常识、饮食习惯、营养与健康、饮食文化等于一体的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品牌。持续联动社会机构走进居民小区进行“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开展食品抽检信息推送、现场检测、食品安全工作坊体验、主题培训等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深入市民生活。
    六、自评结论图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深圳市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省食安委的部署,突出科技引领和改革创新,强化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以人民为中心,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亮点、对标国际创新监管,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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