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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转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琼卫药政〔202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1  来源:海南卫健委
核心提示: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转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通知》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试点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试点学校主要面向全日制中、小学校。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旅文局,各省属学校,各有关学会、协会: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下称《指南》)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结合实际,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试点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试点学校主要面向全日制中、小学校。通过试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辖区推广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
    二、各试点单位要从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方面,遵循《指南》有关定量定性标准或规范开展建设,并在建设进程中探索细化有关标准。《指南》及《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和《健康促进学校规范》(WS/T495—2016)》见附件栏。
    三、目前,营养与健康学校审评机制及办法暂未出台。下一步,我省将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推进此项工作。
    联络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 黄宏菲,65312297;
    省教育厅 王卫红,65322539;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文俊,66864160;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孙鹏,65373226。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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