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了《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家长的一封信》。今年以来,青岛市坚持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学校食堂、校外配餐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青岛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积极引导学生在食堂就餐。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覆盖率达95.8%,在校食堂就餐学生95万。对于现有中小学校食堂,通过持续改扩建,逐步升级成为标准化食堂,总体满足中小学生在校就餐需求。同时,各级财政、教育等部门还专门拿出专项资金,对全市300人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学校食堂进行补助,进一步提升农村学生营养餐质量。
持续加强食堂及配餐单位监管。教育部门全面实行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全流程可追溯,督促学校负责人进行陪餐。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学生餐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每年至少全覆盖监督检查4次。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期间,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守护行动,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孩子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从严监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实施“清单制”管理,全面掌握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落实网格职责,确保每家食品店都有人管理、有人监督。督促校园周边食品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经营高脂高盐高糖食品的商户要在店内张贴消费警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孩子远离“垃圾食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