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精神,更好地满足天津市中小学校多样化的劳动教育实践需求,2023年-2027年天津市将建成一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现就2024年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挖掘各相关单位可利用资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基地主要根据中小学学生年龄特点,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的劳动日/周体验课程,以体力劳动为主,注重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劳动育人实效性。
二、申报要求
01
申报单位需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对基地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
02
申报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以现有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实践项目、研究项目为依托,具有有效的劳动教育实践体系,能使学生参与农业、工业等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②在配套设施中要明确说明能同时接待中小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0名以上,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③具备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就餐、饮水等后勤保障能力;
④至少有5个适合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对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⑤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等师资队伍,能结合劳动实践教育需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⑥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
⑦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⑧具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消防验收、饮水标准、食品卫生、卫生防疫、房屋安全、责任保险、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资质证明报告。
⑨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建筑内应急疏散标识、灭火设施装置齐备有效,有食堂的基地要在食堂安装断气自动保护装置、自动喷淋装置,有宿舍的基地要在每间宿舍内安装烟感报警装置。
03
根据是否能提供学生住宿条件,基地分为两类,一类基地为能提供住宿条件,二类基地为不能提供住宿条件,在基地名称后面进行标注。具备住宿条件的基地,可开展多日劳动教育实践,需在配套设施中说明容纳学生住宿的规模和住宿条件,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具备防寒、防暑、通风和照明条件,应当建有配套的洗漱室、卫生间及相关设施。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基地,可开展单日劳动教育实践。
04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周一)14时前将《天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消防验收、饮水标准、食品卫生、卫生防疫、房屋安全、责任保险、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资质证明报告材料报至市教委体美劳教育处。上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为盖章原件,资质证明报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评选方式
天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考察评审,在评审合格的单位中择优确定并颁布一批“天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
邮编:300074。
联系人:王洪福;
联系方式:63081538。
电子邮箱:sjwtmljyc@tj.gov.cn。
附:《天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样本,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