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e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
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 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 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7日
- 附件下载
-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 附件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